您当前的位置:江西省文明实践>> 正文                              查看更多>>
丰城检察院聘请"观护志愿者"创新涉罪帮教工作
江西省文明实践   2015-07-30 10:13:50  编辑:李芳 作者:涂恩
    为进一步教育、保护、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帮助其健康回归社会。近日,江西丰城市检察院与该市太阳社区义工联合会签订了观护志愿者共建协议,探索以聘请社区义工为“观护志愿者”的方式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
  据了解,该院聘请社区义工联合会中优秀的义工为观护志愿者,认真听取观护志愿者对检察机关开展观护帮教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将其作为观护帮教内容的重要依据,与观护志愿者们共同制定观护帮教方案。
  同时,联合志愿者们将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观护同义工联合会年度活动安排相结合,组织观护对象开展文艺表演、慰问敬老院老年人等文化活动,培养其积极健康的价值观念。
  此外,该院还注重观护志愿者全程参与对涉罪未成年人的观护帮教,听取其对观护对象的具体评价,根据评价意见、常规性观护课程结果和综合考量评估帮教期间表现等,作为对所涉案件作出相关处理决定的参考依据。
  截止目前,已有4名涉罪未成年人接受观护帮教,其中1名由该院建议缓刑被采纳,1名被决定相对不起诉,2名正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阶段。
来源:江西志愿服务网
相关新闻
江西文明实践网版权声明
1.本网专稿栏内的所有作品,包括标有“江西文明实践网”LOGO的图片,版权均属于江西文明实践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经本网授权使用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江西文明实践网”和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注明“来源:×××”(非江西文明实践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3.在本网的新闻信息页面上进行跟帖或发表言论者,不代表本网观点,文责自负。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发布之后30日内同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江西文明实践网 电话:0791-86847838

关于我们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意见建议 | 赣公网安备 36010802000294号
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江西省文明办 主管 | 江西日报社 主办 | 举报电话:0791-86847779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证号:1409348 赣ICP备08100009号-4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6120170003
出版许可:新出网证(赣)字07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B2-20070031 国新网许可证编号:3612008001
新闻投稿:news@jxwmw.cn 文明创建投稿:jx-wmb@163.com